珠海经济特区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权限和程序第二十七条有效审计人员和聘请的外部人员应当遵守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工作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