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建设项目中新建、扩建工程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技术指标,应当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和技术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中改建工程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技术指标,应当全面考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