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海绵城市建设中低影响开发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