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专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