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应当利用节假日、农闲开展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年龄阶段的居民、村民参加的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并为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