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应当利用节假日、农闲开展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年龄阶段的居民、村民参加的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并为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创造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