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信条例/第四章 电信服务与电信用户权益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电信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业务手续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受委托人的有效证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电信用户的证件进行核验,并留存现场办理手续的记录。电信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或者身份不明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