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管理与停车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应当配建监控、门禁、车位占用状态提示、停车引导、电子信息数据处理以及接驳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