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多元共建、合理供给、方便公众的原则,建立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保障系统。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