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设施的原材料、施工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范围。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