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与维护第十八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数字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上建设海绵城市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对城市降雨、防洪、排涝、用水等信息进行综合采集、实时监测和系统分析,并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进行数据目录的编制与数据的挂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