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