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等部门举报生产、销售、使用禁止、限制目录内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实名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