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等部门举报生产、销售、使用禁止、限制目录内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实名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