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