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十八条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及时移交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业主共有财物等。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