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其限期换届选举。

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