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第五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三十三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泸沽湖波叶海菜花水生植物群落、黑颈鹤、裂腹鱼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修复湖滨带和水生生态环境,促进泸沽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鼓励开展对泸沽湖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生境特征和种群动态等研究,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建设人工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生态展示、科普教育、自然研学等活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