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第五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三十一条有效泸沽湖应当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生态农业功能水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