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供水用水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户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供水用水双方权利义务。需要临时用水的用户,应当到供水单位办理用水手续,签订临时供水用水合同。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