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供水用水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节约用水的原则,按照用水性质分类定价。需要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