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绿化保护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并对城市绿化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