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有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知识普及和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育和引进优良品种,优化植物配置,适时发布适种植物目录,建立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系统。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