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对试运营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0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