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条有效交通运输、公安、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长江桥梁隧道管理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0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