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九条有效交通运输、公安、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长江桥梁隧道及其安全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挠。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0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