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要求。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当按照规划条件、建设条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