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三条有效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遵循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公众参与、协同推进、开放合作、服务大众的原则。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事业,组织、支持和参与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