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四章 财产与监管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依法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发展红十字事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根据当地人道需求制定接受捐赠目录,载明接受捐赠的财产种类、服务类型和要求,引导捐赠人按照捐赠目录进行捐赠。接受捐赠目录应当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