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规划第二十二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专项保护规划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体作用。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