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应当注重整体保护,传承传统营造技艺,保护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人文环境及其所依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