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餐厨垃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定点投放,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