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条有效工会推动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按照规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立健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协调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