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享有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