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第六章 绿色发展第四十六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泸沽湖流域城乡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