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杞麓湖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制度,控制年度取水总量。

通海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杞麓湖取水计量设施建设、管理,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