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本办法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作出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决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处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