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居住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限时段道路车行道停车泊位。设置限时段道路车行道停车泊位的,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违规停车处理方式等内容。

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