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