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活动。行业协会和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本行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等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