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但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或者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