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情况,在特定的区域、路段、时段对电动自行车采取临时限制、禁止通行等措施。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