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市、区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