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西塘古镇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西塘古镇的保护,应当保障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鼓励组建西塘古镇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伍,聘请专家、乡贤、原住居民、行业协会人员等担任监督员,引导公众参与古镇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