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西塘古镇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