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多元筹集资金,保障新建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已建成农贸市场的达标改造。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