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公园城市、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照明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照明技术规范,明确相应照明方式、照度指标、照明能耗等内容。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