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兼顾城市自然地理风貌、历史人文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夜间照明环境、市民需求和建设现状,划定城市照明重点建设区域、暗夜保护区域等,并对不同区域的照明效果和照明控制等提出分类规划要求。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