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推广使用安全节能型燃气燃烧器具和安全可靠的燃气用具连接管、气瓶调压器等燃气配件。禁止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用具连接管、气瓶调压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质量的监管,并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

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指定的经营者不得向用户强制销售燃气相关产品或者强制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