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管理调压设备、燃气计量表、管道产权分界阀门及其按照逆气流方向延伸的燃气设施;管道燃气单位用户负责管理管道产权分界阀门按照顺气流方向延伸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调压设备和燃气计量表除外),也可以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代管。供用气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内的,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以及燃气用具连接管等配件,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以外的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以及燃气用具连接管等配件,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用户应当配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户内燃气计量表等燃气设施的维护、更新工作。

瓶装燃气用户所使用的气瓶由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减压阀、连接管、燃气燃烧器具等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